關于加強春節及節假日期間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
公司各部門、各辦事處、項目部:
為確保春節及節假日期間保安服務質量,保證客戶財產安全,經公司研究決定,就相關工作部署如下:
1、公司各部門、各分公司于1月25日前上報《2021年春節期間值班表》,經公司總經辦審核后統一下發各項目部。各分公司負責人、值班領導是各區域的第一負責人,各項目主管、隊長是直接責任人,必須24小時保持移動電話暢通,嚴禁關機。值班人員在節假日期間,必須對各區域執勤狀況認真巡查,做好記錄,確保服務質量,加強節假日安全防范工作。
2、各項目部按照服務單位崗位人員配置要求,主管人員在確保安全前提下,對隊員進行排班,并將責任人員、值班表、通訊方式等相關信息匯總,于1月25日前報公司審核備案。
3、各項目主管人員按工作內容,1月20日前配合甲方對消防器材、監控設施等進行一次全面例檢,作好記錄,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書面反饋甲方處理,并報公司存檔。
4、各項目主管人員須充分認識、理解節假日保安工作的特殊性,做好隊員思想工作,帶領隊伍安心工作。同時關心員工生活,確保員工節假日工作、生活愉快、安全。公司對春節假期在崗人員,將給予獎勵。
5、節假日執勤須嚴守紀律、著裝整齊,巡邏人員須整齊佩戴用具,注意執勤及自身安全,遇有突發或危險情況,保護好自身安全,啟動公司預案,并及時與值班領導及區域負責人或隊長聯系。
6、全體保安員必須嚴格遵守交接班管理制度,接班者未到,必須與主管人員、公司值班領導聯系,不得空崗下班。嚴禁睡崗、酒后上崗以及酒后駕車,一經發現,每次處罰200元,對于脫崗、空崗造成的后果將追究責任人及項目主管責任。
7、各部門、分公司值班人員不在崗必須向總經理請假,隊長不在崗必須向區域領導及值班領導請假。隊員請假4小時由隊長批準,超過4小時由值班領導及區域負責人批準。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擅自缺勤、脫崗,按曠工處置。對未經批準、未辦理辭職手續擅自離職或長期曠工人員,公司將依據《羽林衛保安員管理制度》《公司保安員獎懲制度》處理,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益。
江蘇羽林衛保安服務有限公司
2021年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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